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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多措施力促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

我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部署,采取一系列积极有效“组合拳”,稳定就业局势、促进就业增长,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回博就业创业工作。2017年,全州高校毕业生回博登记1696人,其中区内高校毕业生登记997人、占登记总人数的58.8%,区外高校毕业生登记699人、占登记总人数的41.2%;已就业1480人(汉族907人、少数民族573人),就业率为87.3%,其中:区内高校毕业生844人(汉族513人、少数民族331人)、占就业人数的57%,区内高校毕业生636人(汉族394人、少数民族242人)、占已就业人数的43%。

㈠建立长效机制,开辟高校毕业生就业新通道。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促进新疆籍高校毕业生到对口援助省市就业各项安排部署,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与对口援博的湖北省人社厅进行沟通对接,协商就业援博举措。自2014年启动高校毕业生赴湖北省就业对口支援工作后,确定了湖北方面每年开发不少于20个事业单位岗位定向博州籍高校毕业生进行招聘,同时,每年征集一定数量的企业岗位赴博进行招聘,形成了就业援博的长效机制。2017年,湖北省从国有企事业单位拿出160个就业岗位面向博州进行招聘,我州共有580人参加了招聘活动。

㈡创新培训模式,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我州依托湖北省对口援博和疆内高校优势,积极组织开展自主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培养工作,每年选拔一批有创业意愿的博州户籍高校毕业生赴疆外、疆内参加创业培训。2017年,我州选派36名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赴湖北武汉工程大学进行创业培训,34名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在疆内高校参加培训,有力提升了我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同时,我州组织开展了专业技术人才赴湖北省培养工作,今年,全州162名事业单位新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在疆外疆内进行了岗前培训,增长了见识,增强了专业技能,为步入工作岗位打下良好基础。

㈢引导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高校毕业生就业。为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我州从优化环境入手,结合开展创建自治区级创业型县市工作,因地制宜建设创业孵化基地,通过开展创业培训、进行创业指导等方式全力促进入驻项目成功孵化,为创业者打造良好创业条件。目前,博州已投入使用的创业孵化基地总面积达到10591平方米,入驻工商户和企业118家,其中:高校毕业生创业29人,带动就业210人。同时,我们不断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通过大力宣传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简化审核办理程序,为81名从事个体工商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办理贷款473万元、为18名高校毕业生开办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和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支持。2017年,博州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390人,带动就业624人。

㈣强化就业服务,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1.加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管理。以社区、村为单位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机制,各街道(乡镇)、社区根据其年龄结构、文化程度、技能水平等个人信息,建立了分类台帐,做到高校毕业生基本信息清、就业需求清、就业去向清,夯实了就业帮扶工作基础。2.推行“3+1+1+1”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制,即: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至少3次职业介绍,1次职业技能或创业培训,1次就业政策宣传指导,1次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将高校毕业生就业责任分级包干,责任分解到单位和个人,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和通报。3.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招聘活动。做好就业跟踪服务,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通过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工业园区进行参观及参加现场招聘;利用微信、互联网等现代传媒推送就业岗位信息;实施“一对一”的政策精准服务等,将帮扶措施落到实处。4.加大对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采取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到企业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见习等帮扶措施促进就业。目前,已向企业推荐高校毕业生86人次,公益性岗位安置12人,就业见习38人,落实见习生活费2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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