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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州县两级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完成

1月18日11时,博州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博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至此,州、县(市)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全部完成。

州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邱树华,州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斯迪克江·马木提共同为州监察委员会揭牌。



邱树华(右)与斯迪克江·马木提(左)共同为州监察委员会揭牌。


邱树华就今后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她说,州监察委员会作为政治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州纪检监察干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守信仰、坚定信念,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始终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时刻做到讲政治、守规矩、知敬畏、守底线,忠诚履职尽责,干净做人做事,主动担当作为。要加强州监察委员会班子自身建设,强化权力制约,规范监察行为,主动接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确保监察权依法公正行使、始终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谢诚说,州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是我州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挂牌即是开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在自治州党委和上级监察委员会的领导下,将依法履行好监督、调查、处置三项职责。一以贯之抓落实,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忠诚践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利,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夺取反分裂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实现博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自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博州党委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表、路线图,积极稳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1月17日上午,博州人大十四届二次会议选举州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斯迪克江·马木提为州监察委员会主任。随后博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依法任命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4人和监察委员会委员4人,新组建的州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均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



1月17日,博州首届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宪法宣誓 。


目前,博州撤销了州监察局和检察院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州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州纪委、州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州检察院转隶同志已到位开展工作,将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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